罚200元记3分!江门这条主道禁止摩托车通行!已有街坊被罚...
火速提醒身边亲友!!!
江门这条路的主道
禁止摩托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通行
已经有不少街坊违反规定被罚款扣分
众所周知
江门大道明确规定
摩托车只能在辅道通行
禁止在主道和隧道内通行
近日
一批摩托车驾驶人为了一时便利
不顾自身及他人的安危
违反管理规定驾驶摩托车在江门大道主道通行
甚至在高速行驶的车流中乱窜
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
8月23日下午17时30分许,江门交警江门大道大队通过视频监控发现10多辆摩托车沿江门大道鹤山连接线路段往顺德方向行驶,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。
值班民警迅速排查车队的行经路线,共锁定13台嫌疑摩托车。根据掌握的基础信息,通知摩托车驾驶员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。
8月26日上午,其中的6名驾驶员来到到达交警大队,民警结合目前开展的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专项行动,通过血淋淋的事故案例视频、专业的法律法规,给违法驾驶员上了一堂震撼的警示教育课,并向他们重申了江门大道交通管理措施及遵守“一盔一带”交通规则的重要性。
到场的驾驶员在接受教育后表示震撼,充分认识了摩托车闯禁行违法的危害性,纷纷表示日后定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做文明守法的驾驶员,并签订了《摩托车安全行驶承诺书》。
最后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,民警依法对这几名驾驶员作出处罚,并继续追究剩余驾驶人的法律责任。
江门交警再次提醒
驾驶车辆请遵章守规,切勿以身试法!
1、辅道已建成通车的路段,摩托车必须经辅道通行。(具体路段为:龙湾立交至龙舟山隧道双向路段)
2、辅道未建成的路段,允许摩托车临时借道主道通行,但必须靠最右侧车道行驶,并保持安全的车速、车距。(具体路段为:龙湾立交至东甲立交路段、龙舟山隧道以北路段)
3、根据规定,所有隧道不允许摩托车通行。
4、非机动车、行人、低速车辆同样禁止在主道通行。
(一)法律规定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可以对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采取疏导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。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铰接式客车、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。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节第八十五条,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参照本节(第五节)(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)执行。
(二)处罚标准
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,处罚款200元,记3分。
来源:江门交警
编辑:十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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